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环翠区平合木制品加工厂乐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2日-2025年2月18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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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乐器生产项目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顺海路7号 | 环翠区平合木制品加工厂 | ******有限公司 | 环翠区平合木制品加工厂乐器生产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顺海路7号******有限公司已建成厂房内。项目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21°59′48.289″,北纬:37°25′15.773″,项目所在厂区东南为S302******有限公司。周围距离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南539m的鹿道口村。本项目所在地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交通、通讯等条件便捷,适宜项目的建设。 本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100m2,建筑面积约936m2,主要包括******办公室、仓储用房、危废库等。 项目新增劳动定员为15人,厂区内不设食堂和宿舍,食宿均自行解决。生产实行单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间为300天。 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古筝800套、三味线200套。 | 1、废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产品主体及零部件机加工、打磨产生木粉尘,产品主体及零部件喷漆、烘干、手工擦涂木蜡油和白乳胶粘接产生VOCs。 生产期间车间密闭,木材机械加工区域采用软帘隔断与其他生产区域隔开,木粉尘经各产尘设备配套的集气罩收集,全部进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喷漆房、烘干房、危废库全部为硬质隔断与其他区域隔开,喷漆、烘干、手工擦涂木蜡油、危废暂存产生的VOCs经集气装置收集,全部进入“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 集气装置未收的粉尘、VOCs与白乳胶粘接产生VOCs,经车间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B******有限责任公司初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木材加工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75~95dB(A)。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再经阻隔、吸声及距离衰减后,设备正常运行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到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木屑、下脚料、废砂带、废砂纸等收集后均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物、漆渣、废棉布、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由具有危废资质单位协议转运、处置。 |